第56节(1/2)
老了,我也不知道,但是我不想再打破盘子了,这一点我还知道。”
不过她仍然继续递盘子给我,而我则继续打破。盘子落到砖上所发出的声音愈来愈大,愈来愈低沉,最后盘子发出轰隆巨响,而不再是落到砖上破裂时所发出的清脆撞击声。我突然明白,我是在做梦,而那些轰隆巨响并不是梦中的声音。我猛地醒了过来,差点从椅子上摔到地上。这时又发出一声轰隆巨响,这一次我终于听了出来,那是枪响的声音。
我站起来,走到窗户边。两辆皮卡呼啸而过,车的后面有人,一辆后面载了一个人,另一辆后面好像有两个人。看来他们每个人都手持猎枪,每隔几秒,其中一个人就对空放枪。枪响之后,枪口出现明亮的火花,然后又是一声巨响。从那些男人(我猜他们都是男人,不过我不敢肯定是不是)前后摇晃的样子,以及从货车迂回行进的样子来看,我想他们那一帮人都是喝醉酒的浑蛋。我也认出了其中一辆皮卡。
你说什么?
不,我不会告诉你的,我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。我不打算因为一些人晚上喝醉酒之后乱开枪,就将他们拖下水。我想,我可能根本就没有认出那辆皮卡吧!
不管怎么样,当我看见他们只对着低垂的云朵扫射时,我将窗户往上一推。我想他们会利用山脚那块空旷的土地转弯,果然没错。其中一辆车还差点卡住了,你说好笑不好笑。
他们将车子往回开,一边猛按喇叭,一边摇头呐喊。我将手掌放在嘴边做成杯状,对着他们大叫:“你们快给我滚!你们不睡觉,别人可要睡觉!”我用尽力气大喊。其中一辆车转弯稍微大了点,差一点就开进水沟里,所以我想我应该吓着他们了。这时单独站在其中一辆车(我想就是刚刚我认出来的那一辆)后面的那个家伙还跌了个狗吃屎。不是我夸口,我的肺活量真的不是盖的,如果我想的话,我可以和他们较量一番,看谁叫得大声。
“你这个该死的臭婊子凶手,滚出小高岛!”其中一个人不甘示弱地向我大喊,然后又对着天空放了几枪。我想那只是他们向我展示自己有几分勇气罢了,因为他们没有再转回来。我听见他们一路叫嚣着往镇上开去,皮卡的消声器叫个不停,换低速挡的时候,排气管还像放炮一样,砰砰地响个不停。我敢打赌,他们的目的地一定是前年才开张的那家该死的酒吧!你们也知道,男人喝醉酒开皮卡是什么德行。
被他们这样一闹以后,我大为光火。我不再觉得害怕,而且他妈的一点也不想哭了。我觉得很坚强,也很生气,不过还没有气到不能思考,或者气到不到理解为什么那些人要这么做。当我要发泄怒气的时候,我要自己想想萨米·马钱特,让自己冷静下来。我想到他跪在楼梯上,先看着那根擀面杖,然后又抬起头来看着我的那个眼神。当时他的眼睛和暴风雨前的海面一样深沉,就像那天塞莱娜在菜园里看我的眼神一样。
安迪,当时我就知道,我必须再回来这里。不过,在那些男人离开之后,我才明白我不能再欺骗自己,以为我依然可以选择告诉你哪些事情,隐藏哪些事情。我明白我必须说出一切。我回到床上,安稳地睡到早上8点45分。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那么晚起床。我猜啊,我的身体是想充分休息,好让自己能够整晚说个不停。
我一起床之后,就打算快刀斩乱麻,立即进行这件事——苦药最好马上吃掉。不过,我出门之前被一件事情耽搁了,否则,我就可以早一点过来告诉你们这些事情了。
我洗了澡,在换上衣服之前,将电话线插头插回了墙上。当时已经不是晚上,我也不是半梦半醒的状态。如果有人想打电话骂我,我想我也会回敬他们,就从“懦夫”和“偷偷摸摸的小人”开始。果不其然,我刚穿好长袜,电话就响了。我拿起话筒,准备好好对付话筒那一端的家
不过她仍然继续递盘子给我,而我则继续打破。盘子落到砖上所发出的声音愈来愈大,愈来愈低沉,最后盘子发出轰隆巨响,而不再是落到砖上破裂时所发出的清脆撞击声。我突然明白,我是在做梦,而那些轰隆巨响并不是梦中的声音。我猛地醒了过来,差点从椅子上摔到地上。这时又发出一声轰隆巨响,这一次我终于听了出来,那是枪响的声音。
我站起来,走到窗户边。两辆皮卡呼啸而过,车的后面有人,一辆后面载了一个人,另一辆后面好像有两个人。看来他们每个人都手持猎枪,每隔几秒,其中一个人就对空放枪。枪响之后,枪口出现明亮的火花,然后又是一声巨响。从那些男人(我猜他们都是男人,不过我不敢肯定是不是)前后摇晃的样子,以及从货车迂回行进的样子来看,我想他们那一帮人都是喝醉酒的浑蛋。我也认出了其中一辆皮卡。
你说什么?
不,我不会告诉你的,我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。我不打算因为一些人晚上喝醉酒之后乱开枪,就将他们拖下水。我想,我可能根本就没有认出那辆皮卡吧!
不管怎么样,当我看见他们只对着低垂的云朵扫射时,我将窗户往上一推。我想他们会利用山脚那块空旷的土地转弯,果然没错。其中一辆车还差点卡住了,你说好笑不好笑。
他们将车子往回开,一边猛按喇叭,一边摇头呐喊。我将手掌放在嘴边做成杯状,对着他们大叫:“你们快给我滚!你们不睡觉,别人可要睡觉!”我用尽力气大喊。其中一辆车转弯稍微大了点,差一点就开进水沟里,所以我想我应该吓着他们了。这时单独站在其中一辆车(我想就是刚刚我认出来的那一辆)后面的那个家伙还跌了个狗吃屎。不是我夸口,我的肺活量真的不是盖的,如果我想的话,我可以和他们较量一番,看谁叫得大声。
“你这个该死的臭婊子凶手,滚出小高岛!”其中一个人不甘示弱地向我大喊,然后又对着天空放了几枪。我想那只是他们向我展示自己有几分勇气罢了,因为他们没有再转回来。我听见他们一路叫嚣着往镇上开去,皮卡的消声器叫个不停,换低速挡的时候,排气管还像放炮一样,砰砰地响个不停。我敢打赌,他们的目的地一定是前年才开张的那家该死的酒吧!你们也知道,男人喝醉酒开皮卡是什么德行。
被他们这样一闹以后,我大为光火。我不再觉得害怕,而且他妈的一点也不想哭了。我觉得很坚强,也很生气,不过还没有气到不能思考,或者气到不到理解为什么那些人要这么做。当我要发泄怒气的时候,我要自己想想萨米·马钱特,让自己冷静下来。我想到他跪在楼梯上,先看着那根擀面杖,然后又抬起头来看着我的那个眼神。当时他的眼睛和暴风雨前的海面一样深沉,就像那天塞莱娜在菜园里看我的眼神一样。
安迪,当时我就知道,我必须再回来这里。不过,在那些男人离开之后,我才明白我不能再欺骗自己,以为我依然可以选择告诉你哪些事情,隐藏哪些事情。我明白我必须说出一切。我回到床上,安稳地睡到早上8点45分。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那么晚起床。我猜啊,我的身体是想充分休息,好让自己能够整晚说个不停。
我一起床之后,就打算快刀斩乱麻,立即进行这件事——苦药最好马上吃掉。不过,我出门之前被一件事情耽搁了,否则,我就可以早一点过来告诉你们这些事情了。
我洗了澡,在换上衣服之前,将电话线插头插回了墙上。当时已经不是晚上,我也不是半梦半醒的状态。如果有人想打电话骂我,我想我也会回敬他们,就从“懦夫”和“偷偷摸摸的小人”开始。果不其然,我刚穿好长袜,电话就响了。我拿起话筒,准备好好对付话筒那一端的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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