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8节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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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尤桀黠者,不先殪之,吾军必尽。乃宣言曰:“吾令最先行者眉间插花。”引弓三发,陨三人,皆中面;余四人反走,矢贯其背。万骑〈目咢〉眙莫敢前,舜臣因得整众。须臾,羌复来。舜臣自申及酉,抽矢千余发,无虚者。指裂,血流至肘。薄暮,乃得逾隘。将士气夺,无敢复言战。当是时,微舜臣则师歼矣。事闻,赠朴雄州防御使,官其后十人。】

    主将种朴被杀,羌人万骑,趁势追杀,偏将王舜臣是个懂射箭的,把弓挂在臂上,一个人走在最后。七个羌人奋勇当先,王舜臣觉得这必然是羌人中最悍勇的,不先干掉,我们肯定跑不掉了,于是放话:“我要让敢追在前面的眉间插花!”随后三箭射倒三个,都射在脸上,还有四个撒腿就跑,被射穿后背。吓得万余羌人不敢上前,王舜臣趁机整顿了兵马,待羌人杀上来时,他两个时辰射了一千多箭,箭无虚发,指头裂开,血流到肘子上,敌人士气为之夺,不敢继续再打,当时如果没有王舜臣,必然全军覆没,事后,朝廷追赠战死的钟朴雄州防御使,其后代十人都封了官职。

    王舜臣官至兰州知州,这是百度百科记载的,宋史中是否有,我没有找到。

    那么开始分析——

    种朴战死于宋元符二年,也就是1099年,王舜臣生卒年不详,设定他打出传奇一战时,四十岁,因为一个没有背景的普通士卒,一步步做到偏将,为时应该不会太短。

    二十一年后,童贯征方腊,推算王舜臣年纪,已过花甲。

    童贯很不喜欢姚平仲,但是征方腊还是带上了他,“功冠诸军”,这可以看出童贯有务实的一面。

    既然不喜欢的姚平仲,都因为其勇猛而带上了,再带个传奇射手王舜臣,也很合理吧。

    但是如果还是二十年前的王舜臣,这种变态箭法实在太过凶猛,所以结合史书中对他“指裂”的描述,补了一个设定,就是其实他是半废状态,残血浪全图,只有前三箭能保持最高水准。

    而在性格上,设定王舜臣具有两个特质,第一是“骄傲”,第二是“勇于任事”,这两个设定都来自于对史实的解读。

    “吾令最先行者眉间插花。”在还没有射箭之前就放出这种狂言,细细一品,像不像乔丹说:下一球我要从你左边过去。

    这是一种骄傲,但不是傲慢,而是一种对于自身技艺极度自信才会有的骄傲!放在篮球上对比,乔丹、科比、小弟,皆如是。

    因为这种骄傲,他会“不那么喜欢”如今只能射三箭的自己,就像小弟不喜欢现在扣不了篮的自己。

    也因为这种骄傲,他不会像诉苦一样告诉别人:唉,我现在啊,只能射三箭咯……

    前文有过铺垫——当时王舜臣见刘延庆危急,连续三箭射杀三个飞将,刘光世叫他再把方七佛射了——

    【王舜臣闻言,不由苦笑,低头看着剧烈颤抖的手指,眉目间流露出一丝英雄老去的无奈和悲凉。】

    同样因为这种骄傲,他会对姚平仲说:“想学?我教你啊。”

    勇于任事更简单,所谓兵败如山倒,凭着自己的本事逃跑容易,还是带着大家一起反败为胜容易,不问可知,如果没有勇于任事的气概,他不会“独立败军后”。

    那么老将的基本性格特征明朗后,再看剧情的推进——

    这不巧么?恰好是众人带伤,轮到了包道乙出马挑战。

    对于一众宋将,包道乙是个法师,大家根本不是一个维度上的,自然而然会有犹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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