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节(精校版完结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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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张裔,蜀郡成都人。不过,诸葛亮并不能改变刘备既定之“荆州第一,东州第二,益州第三”的组织路线。

    22.冤杀益州豪族常房诸子一案载在《三国志·后主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,裴松之认为是“妄杀不辜”。另请参看罗开玉《成都武侯祠“攻心”联再研究》。

    23.以上见《三国志·后主传》及裴松之注引《汉晋春秋》。

    24.关于这副对联,请参看拙撰《武侯治蜀与“攻心联”》,已收入《帝国的惆怅》一书。

    25.见《三国志·后主传》及裴松之注引《汉晋春秋》。

    26.见《晋书·武帝纪》。

    27.见《三国志·孙皓传》。

    28.见《三国志》之《吴主传》、《陆逊传》。

    29.见《三国志·孙翊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典略》、《三国志·孙策传》。

    30.见《三国志·张昭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吴历》。

    31.以下论述均请参看田余庆先生《孙吴建国的道路》一文,详请参看拙著《品三国》。

    32.《三国志·吴主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傅子》说孙策“诛其名豪,威行邻国”,《孙韶传》裴松之注引《会稽典录》说孙策“平定吴会(吴郡、会稽郡),诛其英豪”,《郭嘉传》说孙策“所诛皆英豪雄杰能得人死力者”,可见杀的都是什么人。

    33.孙坚旧部有:程普,右北平郡土垠县人;黄盖,零陵郡泉陵县人;韩当,辽西郡令支县人。孙策旧部有:周瑜,庐江郡舒县人;蒋钦,九江郡寿春县人;周泰,九江郡下蔡县人;陈武,庐江郡松滋县人。流亡北士有:张昭,彭城国人;诸葛瑾,琅琊郡阳都县人;步骘,临淮郡淮阴县人;张纮,广陵郡人;严畯,彭城国人;是仪,北海国营陵县人。

    34.陈寅恪先生《崔浩与寇谦之》一文即将其称之为“法家寒族之曹魏政权”。

    35.孔融事见《后汉书·孔融传》,荀彧事见前述。

    36.范文澜先生即指出:“士族障碍着曹操代汉做皇帝,与其说是为了拥汉,毋宁说是向曹操交换做官特权。”见范文澜《中国通史》。

    37.《三国志·先主传》曾高度评价刘备入蜀以后的人事安排:董和、黄权、李严是刘璋的旧部,吴壹、费观是刘璋的姻亲,彭羕曾受刘璋的排斥,刘巴则为自己所忌恨,却“皆处之显任,尽其器能”,结果是“有志之士,无不竞功”。《三国志·张裔传》则称诸葛亮“赏不遗远,罚不阿近,爵不可以无功取,刑不可以贵势免,此贤愚之所以佥忘其身者也”。

    38.见《三国志》之《周群传》、《彭羕传》、《廖立传》、《来敏传》。

    第六章

    1.三种形象的说法是朱维铮先生提出的。

    2.三种意见的说法是钱穆先生提出的。

    3.见《三国志·关羽传》。

    4.请参看胡适《〈三国志演义〉序》。

    5.请参看鲁迅《中国小说史略》。

    6.见《三国志·陆逊传》及裴松之注引《吴录》。

    7.见《三国志·邓芝传》。

    8.以上见《三国志·吴主传》。

    9.见《三国志·邓芝传》。

    10.见《三国志·吴主传》。

    11.见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裴松之注引《汉晋春秋》。

    12.见《三国志·吴主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吴书》。

    13.以下涉及刘备事,无另注者均见《三国志·先主传》。

    14.见《三国志·先主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书》。

    15.见《三国志》之《鲁肃传》、《吕蒙传》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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