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节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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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《路易·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》。

    第三章

    1.请参看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。下引凡同此者,不另注。

    2.关于这段史实的记载,中华书局版《史记》和王伯祥先生《史记选》均断句标点为“学书不成,去学剑,又不成”,不妥。似应断句标点为“学书不成,去。学剑,又不成”。

    3.英布加盟在前,刘邦在后,然后立楚怀王。

    4.请参看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(唐)司马贞索隐。

    5.古人的排行,曰伯仲叔季。伯是老大,仲是老二,叔是老三,季是老四,或老小。刘邦的长兄名伯,次兄名仲,并无三兄名叔,故刘季即刘小。也因此,古人避讳,易邦为国,但不避讳季。

    6.请参看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。下引凡同此者,不另注。

    7.请参看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。

    8.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(唐)张守节正义称:亭长的职责是“民有讼争,吏留平辨,得成其政”。

    9.请参看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。

    10.本节述李斯、胡亥、赵高事,请交互参看《史记》之《李斯列传》和《秦始皇本纪》,下引相同者不另注。

    11.见《史记》之《秦始皇本纪》、《魏豹彭越列传》。

    12.以下无注者,均请参看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。

    13.从这个月起,《史记》等书均改称“汉元年”。

    14.以下无注者,均请参看《史记》之《项羽本纪》和《高祖本纪》。

    15.此处请参看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。

    16.此处请参看《史记·郦生陆贾列传》。

    17.本节史实请交互参看《史记》之《项羽本纪》、《高祖本纪》、《留侯世家》、《樊郦滕灌列传》。

    18.此处《项羽本纪》和《留侯世家》的记载不同,取《留侯世家》。

    19.关于项羽为什么不杀刘邦,我在《品人录》一书中另有心理分析,这些分析也成立,请参看。

    20.此处请参看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。

    21.刘邦原本是打算跟项羽一决雌雄的,但被萧何、樊哙、灌婴、周勃等人劝阻,见《汉书·萧何传》。

    第四章

    1.见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。

    2.见《资治通鉴》卷九。

    3.见《史记·张耳陈馀列传》。

    4.见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。后人并据此编出“明修栈道,暗渡陈仓”的故事。

    5.本书所述韩信故事均据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。

    6.本段请参看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。

    7.见《史记·萧相国世家》。

    8.以上时间表请参看《资治通鉴》卷九。

    9.请参看《史记》之《项羽本纪》、《留侯世家》。

    10.以上见《史记》之《项羽本纪》和《高祖本纪》。

    11.见《史记·张耳陈馀列传》。

    12.见《史记·郦生陆贾列传》。

    13.武涉的话,是“当今二王之事,权在足下。足下右投则汉王胜,左投则项王胜”。蒯通的话,是“当今二主之命悬于足下。足下为汉则汉胜,为楚则楚胜”。意思完全相同。

    14.见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,同时可参看《史记·魏豹彭越列传》。

    15.本节述项羽事均见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。

    16.所谓虞姬歌罢自刎,以及《楚汉春秋》所载虞姬和歌歌词,均系小说家言,不可靠。

    17.此处之“今日固决死,愿为诸君快战”,也有版本作“决战”。关于这个问题,以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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