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4节(精校版完结)(1/2)
当面不识?”
“你那日问郡主是否见过庐江王,也是因为这个?”
“对,郡主回答,李蘅曾数次进宫。祭礼之前,例要见驾加封。如果真是李蘅,被人认出的风险也太大了,她不该如此不智。”
“可是,我明明记得——”校尉话说一半,顿时愣住。的确,他所记得与少女的初见,也只是个模糊身影,实在算不上“记得”。
“所以,这女子并非李蘅。真正的李蘅,或许已葬身乱军之中。”
“那她是谁?”尉迟方失控般大叫起来。
就在此时,林中传来嬉笑之声,“小方哥哥,慢些,等等我——”
校尉刹那间心中一震。抬头望去,却是一个男童,和两个更加年幼的女童,素不相识,想来这称呼也只是巧合。两名女童中一人身着华裳,笑颜如花,神色开朗,叫声便是她发出的。另一个女童则穿着一件素色单衣,面容羞怯,紧紧跟在先前那人身后,看起来像是一对主仆。一瞥之间,仿佛有什么东西触动了心弦,尉迟方忍不住大叫起来。
“是她!我想起来了!她是李蘅的侍女!”
这句话一出口,便像是突然打开了一个尘封已久的盒子,所有往事在这一刻一并涌上心头,恰似清浅泉水流过白石,丝缕波纹俱清晰可见。当年在庐江王府中,那个总是低头跟在小姐身后,有时候微笑着偷偷望自己一眼的羞怯女孩;深夜里骤然相逢,用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儿时戏言称呼自己的陌生少女,以及在高台上说着“若是我多好”那凄楚决绝的红色身影……一瞬间都重叠了起来,历历在目,无比清晰。
“对,没错,她叫,她叫——”
回忆在此戛然而止,尉迟方蓦地发现,自己竟没有丝毫有关这女子姓名的印象。当年的他,注意力全在那位娇憨小姐身上,又怎会留意到她身后默默望着自己的平凡小鬟?这义烈女子为家主复仇,舍弃了自己的生命与情感,却不曾在世上留下些微印记,生而无名,死而无姓。想到这里,尉迟方颓然坐倒,抱着头道:“她叫什么,我不记得了。”
“不必难过。”青衫男子并未望向他,而是如往常一样,凝视着碧如水洗的湛然远空。像是回答对方,又像是喃喃自语,“结局已定,记得或是忘记,十年或是百年,都没有分别了。”
唐贞观年间,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派遣禄东赞等人出使唐朝,要求约为婚姻。太宗以宗室之女拂云许之,加封文成公主。唐与吐蕃自此睦邻相好,往来频繁。
就在皇家仪仗西出都门之后,随意楼中,一人缓缓解开玉匣上的丝结。盒中并无他物,只有一枚红绳串着的铜钱,压在一张天青色的信纸之上;纸上也没有任何话语,只是用女子清秀笔迹端正地写着两个字:参商。
西出阳关,千里之外,有风沙正起。群山巍峨,雪峰高耸,那将是属于这位唐朝女子的另一个传奇。
(第六卷终)
后记 非人磨墨墨磨人
三年三本书,这速度对于职业写手而言,实在够慢;但作为一个本职工作跟文字八竿子打不着的玩票分子,已经很满意了。生命在文字中消磨下去,虽无意义,也不可惜。
名字是现成的介绍:唐朝历史背景,青年李淳风为主角。没有玄幻成分,介于探案和传奇之间,六个故事,20多万字。之所以采取这种写法是因为我没耐性写太长的篇幅,一个一个了结,比较有成就感。此外就是小时候读过的《福尔摩斯》《亚森罗平》之类玩艺儿作怪,对这种主角固定的系列故事相当偏爱。象是坐在车窗里看风景,列车飞驰,时间过去,景物轮替……而车中的人依然不变。
李淳风是个古怪角色,我有时候觉得他可以算作一个第欧根尼,或称犬儒主义者。散漫,小气,经常在不恰当的时候开些无
“你那日问郡主是否见过庐江王,也是因为这个?”
“对,郡主回答,李蘅曾数次进宫。祭礼之前,例要见驾加封。如果真是李蘅,被人认出的风险也太大了,她不该如此不智。”
“可是,我明明记得——”校尉话说一半,顿时愣住。的确,他所记得与少女的初见,也只是个模糊身影,实在算不上“记得”。
“所以,这女子并非李蘅。真正的李蘅,或许已葬身乱军之中。”
“那她是谁?”尉迟方失控般大叫起来。
就在此时,林中传来嬉笑之声,“小方哥哥,慢些,等等我——”
校尉刹那间心中一震。抬头望去,却是一个男童,和两个更加年幼的女童,素不相识,想来这称呼也只是巧合。两名女童中一人身着华裳,笑颜如花,神色开朗,叫声便是她发出的。另一个女童则穿着一件素色单衣,面容羞怯,紧紧跟在先前那人身后,看起来像是一对主仆。一瞥之间,仿佛有什么东西触动了心弦,尉迟方忍不住大叫起来。
“是她!我想起来了!她是李蘅的侍女!”
这句话一出口,便像是突然打开了一个尘封已久的盒子,所有往事在这一刻一并涌上心头,恰似清浅泉水流过白石,丝缕波纹俱清晰可见。当年在庐江王府中,那个总是低头跟在小姐身后,有时候微笑着偷偷望自己一眼的羞怯女孩;深夜里骤然相逢,用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儿时戏言称呼自己的陌生少女,以及在高台上说着“若是我多好”那凄楚决绝的红色身影……一瞬间都重叠了起来,历历在目,无比清晰。
“对,没错,她叫,她叫——”
回忆在此戛然而止,尉迟方蓦地发现,自己竟没有丝毫有关这女子姓名的印象。当年的他,注意力全在那位娇憨小姐身上,又怎会留意到她身后默默望着自己的平凡小鬟?这义烈女子为家主复仇,舍弃了自己的生命与情感,却不曾在世上留下些微印记,生而无名,死而无姓。想到这里,尉迟方颓然坐倒,抱着头道:“她叫什么,我不记得了。”
“不必难过。”青衫男子并未望向他,而是如往常一样,凝视着碧如水洗的湛然远空。像是回答对方,又像是喃喃自语,“结局已定,记得或是忘记,十年或是百年,都没有分别了。”
唐贞观年间,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派遣禄东赞等人出使唐朝,要求约为婚姻。太宗以宗室之女拂云许之,加封文成公主。唐与吐蕃自此睦邻相好,往来频繁。
就在皇家仪仗西出都门之后,随意楼中,一人缓缓解开玉匣上的丝结。盒中并无他物,只有一枚红绳串着的铜钱,压在一张天青色的信纸之上;纸上也没有任何话语,只是用女子清秀笔迹端正地写着两个字:参商。
西出阳关,千里之外,有风沙正起。群山巍峨,雪峰高耸,那将是属于这位唐朝女子的另一个传奇。
(第六卷终)
后记 非人磨墨墨磨人
三年三本书,这速度对于职业写手而言,实在够慢;但作为一个本职工作跟文字八竿子打不着的玩票分子,已经很满意了。生命在文字中消磨下去,虽无意义,也不可惜。
名字是现成的介绍:唐朝历史背景,青年李淳风为主角。没有玄幻成分,介于探案和传奇之间,六个故事,20多万字。之所以采取这种写法是因为我没耐性写太长的篇幅,一个一个了结,比较有成就感。此外就是小时候读过的《福尔摩斯》《亚森罗平》之类玩艺儿作怪,对这种主角固定的系列故事相当偏爱。象是坐在车窗里看风景,列车飞驰,时间过去,景物轮替……而车中的人依然不变。
李淳风是个古怪角色,我有时候觉得他可以算作一个第欧根尼,或称犬儒主义者。散漫,小气,经常在不恰当的时候开些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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